NY/T 907-2004
动物布氏杆菌病控制技术规范
现行
| 标准号 | NY/T 907-2004 |
|---|---|
| 标准名称 | 动物布氏杆菌病控制技术规范 |
| 中国标准分类号(CCS) | 凸41 |
| CCS分类名称 | - |
| 国际标准分类号(ICS) | 11.220 |
| ICS分类名称 | 医药卫生技术 |
| 发布日期 | 2005-01-04 |
| 实施日期 | 2005-02-01 |
| 归口部门 | 全国动物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|
| 发布单位 |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|
| 适用范围 | 本标准规定了动物布氏杆菌病的诊断技术、控制措施和考核验收标准。本标准适用于布氏杆菌病控制。 |
| 关键词 | 布氏杆菌病, 动物, 控制技术, 诊断, 流行病学, 检疫, 无害化处理 |
| 引用文件 | GB 16548: 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;GB 16549: 畜禽产地检疫规程;GB 16567: 种畜禽调运检疫技术规范;GB/T 18646: 动物布氏杆菌病诊断技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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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CS 11.220 B41 NY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 NY/T 907-2004 动物布氏杆菌病控制技术规范 The rule for control techniques of animal brucellosis 2005-01-04发布 2005-02-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发布 NY/T 907-2004 前 言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动物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:内蒙古自治区兽医工作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:许燕辉、宝音达来、敖日格勒、谢大增、斯琴、李林川、武拉俊、赵心力、申之义。 NY/T 907-2004 动物布氏杆菌病控制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动物布氏杆菌病的诊断技术、控制措施和考核验收标准。 本标准适用于布氏杆菌病控制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(不包括勘误的内容)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,然而,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。 GB 16548 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 GB 16549 畜禽产地检疫规范 GB 16567 种畜禽调运检疫技术规范 GB/T 18646 动物布氏杆菌病诊断技术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3 流行病学特点 3.1 流行病学 3.1.1 动物布氏杆菌病主要由牛种、羊种、猪种、犬种、绵羊附睾种和沙林鼠种布氏杆菌引起。人和多 种动物对布氏杆菌易感,牛、羊、猪种布氏杆菌对人均能感染,人感染布氏杆菌病有明显的职业性。 3.1.2 患病动物和带菌动物是主要传染源,母畜在流产或分娩时,大量布氏杆菌随胎儿、羊水、胎衣等 排出,污染周围环境,流产后的阴道分泌物、乳汁及公畜的精液中也含有布氏杆菌。山羊和绵羊是人类 流行性布氏杆菌病的主要传染源,而牛和猪是人类散发性布氏杆菌病的主要传染源。 3.1.3 家畜主要通过消化道感染,也可经交配和吸血昆虫叮咬传播;人主要经皮肤、呼吸道感染。 3.1.4 本病一年四季均可发生,但在产羔、产犊期多发,并常呈地方性流行。 3.2 临床症状 牛:母牛主要表现为在怀孕的第6个月~第8个月时发生流产,产出死胎或弱胎儿,有时流产后伴 发胎衣不下和子宫内膜炎及卵巢炎,可造成长期不孕;公牛可发生睾丸炎、副睾炎和关节炎。 羊:母羊主要表现为在怀孕的第3个月~第4个月时发生流产,有时伴发乳房炎、支气管炎及关节 炎;公羊可发生睾丸炎、副睾炎等。 猪:母猪主要表现为在怀孕的第4周~第12周时发生流产,伴发胎衣不下和子宫内膜炎及卵巢炎, 可造成长期不孕;公猪可发生睾丸炎、关节炎和淋巴结脓肿。 马:主要表现为鬐甲脓肿,通常不发生流产。 骆驼:主要表现为散发性流产。 鹿:常表现为滑囊炎、关节炎、睾丸炎、流产和胎衣不下。 3.3 病理变化 成年病畜主要为生殖器官的炎性坏死,淋巴结、肝、脾、肾等器官的特异性肉芽肿,关节炎性病变等。 流产胎儿主要是败血症病变。
📋 标准摘要 / Standard Summary
前言 → 1 范围 →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→ 3 流行病学特点 → 3.1 流行病学 → 3.2 临床症状 → 3.3 病理变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