GA/T 957-2011
微量物证的提取、包装方法涂料
现行
| 标准号 | GA/T 957-2011 |
|---|---|
| 标准名称 | 微量物证的提取、包装方法涂料 |
| 中国标准分类号(CCS) | A 92 |
| CCS分类名称 | 综合 |
| 国际标准分类号(ICS) | 13.310 |
| ICS分类名称 | 环保、保健和安全 |
| 发布日期 | 2011-08-29 |
| 实施日期 | 2011-10-01 |
| 归口部门 | 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理化检验分技术委员会(SAC |
| 发布单位 |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|
| 适用范围 | 本标准规定了法庭科学领域涂料物证的提取、包装及要求。本标准适用于法庭科学领域中涂料物证的提取、包装,其他领域亦可参照使用 |
| 关键词 | 微量物证, 涂料, 提取, 包装, 法庭科学, 物证鉴定 |
| 引用文件 | GA/T 242-2000: 微量物证的理化检验术语 |
📄 标准预览(PDF前3页)
ICS 1 3 310 A 9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BA 安全行业标准 GA/T 957—2011 微量物证的提取、包装方法涂料 Collecting and packaging method for trace evidence--Paint 201卜08—29发布 2011—10—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布 刖 暑 GA/T 957—20 本标准按照GB/T 1.1—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。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殛专利。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。 本部分由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理化检验分技术委员会(SAC/TC 179/SC 4)提出并 归口。 本标准起草单位:吉林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:粱颖、谢文林。 国标久久 www.gb99.cn 免费下载 范围 微量物证的提取、包装方法涂料 本标准规定了法庭科学领域涂料物证的提取、包装及要求。 本标准适用于法庭科学领域中涂料物证的提取、包装,其他领域亦可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GA/T 957—20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。凡是注目期的引用文件,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。凡是不注目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(包括所有的修改单)适用于本文件。 GA/T 242--2000微量物证的理化检验术语 3术语和定义 GA/T 242--2000界定盼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器材与试剂 涂料物证的提取、包装用到下列器材 a)镊子、手术刀; b)玻璃棒、载玻片; c)密封容器; d)物证袋。 5提取 51未干的涂料可用玻璃棒或载玻片提取。 5.2散落的涂料碎片,可用镊子直接提取。 5.3附着于承载客体上的涂料检材,应连同承载客体整体提取;不能整体提取且可剥离时,应剥离 提取。 54提取比对样品时,应在痕迹楣邻部位提取全部涂层。 5.5必要时提取承载客体的空白样品。 6包装 6.1未干涂料,用密封容器盛装。 6.2涂料碎片检材用物证袋盛装。 63需要保持涂料原始形态的,应固定盛装于密封容器中。 64连同承载客体一并提取的检材,应对附着有检材的部位用塑料薄膜保护包装 国标久久 www.gb99.cn 免费下载
📋 标准摘要 / Standard Summary
前言 → 1 范围 →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→ 3 术语和定义 → 4 器材与试剂 → 5 提取 → 6 包装 → 7 要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