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火力发电厂焊接篇 DL 5007-92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1.0.1 本规范适用于能源工业电力系统设计、制造、安装和检修600Mw及以下火力发电设备的锅炉、承压管道、压力容器和钢结构的焊接工作。 1.0.2 本规范适用于碳素钢(含碳量<0.35%)、普通低合金和耐耐热钢的手工电弧焊、手工钨极氩弧焊、氧—乙炔焊和埋弧自动焊等焊接方法。对其它材料和焊接方法,可参照本规范和有关标准制定技术要求。